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三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26-07-27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01
核心提示: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三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

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三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三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已由 宁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三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城县天义城区

2.3招标规模: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4项目计划投资:39.78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B1504292026072401001001标段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三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市政工程-给水排水
合同估算价(万元)39.78工期(日历天)9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报酬分配方式;(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以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级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报酬分配方式;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以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站“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不良记录。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3其他要求:2.5表格中工期为系统生成有误,本项目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27 17:30 至 2026-08-03 17: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17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党政综合楼

联 系 人:齐文君

联系电话:0476-4272165


           

招标代理:赤峰天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区和美建材城B19号楼321

联 系 人:王成伟

联系电话:0476-3755199


           

行业监管: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党政综合楼

联 系 人:刘汉义

联系电话:0476-4272218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07-27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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