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水河县宏河镇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已由 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清水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清水河县宏河镇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清水河县宏河镇至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招标规模:建设K16100-终点段,该段全长约4公里,路基挖方约2.33万立方米,路基填方约1.14万立方米,路面29.64千平方米,防护工程约147.6万立方米,排水工程约0.3万立方米;平交2处;新增占地约91.64亩。
2.4项目计划投资:1139.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E1501002026051302001001 | 标段名称 | 清水河县宏河镇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公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139.0 | 工期(日历天) | 36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2.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财务要求:2023年度~2025年度(若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审计,则可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施工。 3.2.4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5、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3、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1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3.2 最高限价(元):11380927.27; 3.3.3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3.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9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6月18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3.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技术标(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3.6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22 00:00 至 2026-06-12 09: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1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交通运输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水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街
联 系 人:郝利英
联系电话:13948435979
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17层
联 系 人:张船军、冀果果、阮东洁
联系电话:0471-3255274
行业监管:清水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街
联 系 人:李圣君
联系电话:13848128583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