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预公示
本项目涉及S215线K210+790-K298+000段公路养护工程,K239+510、K262+500两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非现场执法设备及安装,对不停车称重检测点进行标志、标线、护栏及轮廓标安装等工程。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S215线K210+790-K298+000段公路养护工程养护非现场执法设备及安装招标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eedssggzyjyw/index.htm)。
五、意见反馈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hjnmxm@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腾飞南路金隅环球中心A座1101室
邮编:010020(请在信封上注明“S215线K210+790-K298+000段公路养护工程养护非现场执法设备及安装招标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7日,共三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CBD国泰商务广场T2
联 系 人:乌女士
联系电话:0477-8128782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隅环球中心A座1101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先生
电 话:15548736654 15048776115
邮 箱:hjnmxm@163.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eedssggzyjyw/index.ht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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