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120601.33㎡,包含S4、S5商业楼建筑面积42917.58㎡、G5、G7公寓楼建筑面积36567.2㎡;整体地下车库41116.55㎡。本次招标范围为发包人供货要求内所有材料采购及质保等售货服务。
二、公示目的
为确保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建投·未来汇建设项目第一组团施工一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装修材料与水电材料采购一、二、三标段》(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eedssggzyjyw/index.html)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380336059@qq.com)(请注明“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17时30分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6月15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新鑫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邬兴宇
联系电话:1890477223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广盛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晨阳
联系电话:15894990316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eeds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
附件:
招标文件(装修材料与水电材料采购一标段).pdf
招标文件(装修材料与水电材料采购三标段).pdf
招标文件(装修材料与水电材料采购二标段).pdf
